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(上學期)
      佛法要義在小乘法有而我空,色法、不相應行法、無為法皆是實有;而在大乘則法、我諸法皆空。但若諸法皆空無自體,眾生有情、山河大地如何而有?故經曰: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,一切皆依識所現,不離識而有,故決定無心外實我實法。 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,世親菩薩所造,列陳百法,正以明百法皆不離心識。謂八識心王(8)。與心王定相應者,則有五十一心所法(51)。心王心所,變起見分所了別之相分境,則有十一色法(11)。依心、心所、色法之分位差別,則有二十四不相應假法(24)。而有為心法之實性則是無為法(6)。 故五位百法,皆唯有識。一切愚夫,執有實體,執有主宰,若了唯識,則知我法皆橫計起。若離我法執之橫計,則能契證法性真如。 故此論為瑜伽行唯識系統之基礎理論資料。

導     師 張漢釗

導師簡介
      張漢釗先生,香港嶺南大學哲學文學碩士,1977年開始隨羅時憲教授學習佛學,於1984起在香港及澳門各佛學會講解佛學。現為佛教法相學會、真言宗男女居士林、佛教護生會、佛學班同學會,及澳門佛教青年中心等佛學班導師。 逢星期二 下午6:00-7:30


課程編號262A

開課日期2016年09月13日

堂     數約15堂